劍琴走入法律界似乎是一個偶然的機會。如同多數華裔家長一樣,她的父母希望她大學選修理科,但她進入新斯科舍省哈利法克斯的達爾豪西大學(Dalhousie University Halifax Nova Scotia),取得文科學士學位(Bachelor of Arts)。大學畢業考慮未來工作時,在媽媽的提議下,她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去報考卑詩省大學(UBC)法學院,結果居然考取,其後獲得法學學士(Bachelor of Law)。後來又在維多利亞大學(UVIC)取得公共管理碩士學位(Masters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)。於是,法律雖然不是她的首選,卻成了她最終選擇的行業,也成為她藉以施展愛心與同情心、有效幫助社會的行業。